安徽网库讯:处罚饮酒驾驶营运车司机要比饮酒驾驶普通车辆的司机要严重得多。9月3日,山东省鱼台县驾驶员谢某某却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因喝了2瓶啤酒解困,砸了自己的“铁饭碗”。

为加强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9月3日下午3时许,山东省鱼台县王庙镇谢某某驾驶鲁H80DXX号豪沃牌半挂索引车,行驶至安徽省庐江县合铜路石头路段时,被“缉查布控”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慌张、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随即用酒精检测仪对司机谢某某进行检测,发现其血液乙醇含量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经询问、调查司机谢某某,坦言称中午在庐江下高速时喝了2瓶啤酒“解困提神”,认为午后交警下班了,便驾车继续上路,这时距酒精检测已过了半小时左右。
9月4日,办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司机谢某某因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以十五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面对严厉的处罚,谢某后悔不已,侥幸的苦果只有自己吞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