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在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有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而矛盾纠纷是社会治安问题的导火线,堵不如疏,只有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才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创造和谐稳定的辖区环境,烈山司法所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出发点,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不断强化职能,为人民群众解矛盾、息争端、化纠纷,筑牢社会治理“第一道屏障”。
一是打开一扇窗,用热情化解怨气。主动找到司法所申请调解的当事人多数都是义愤填膺或者悲伤难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热心接待,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带着同理心换位思考,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先稳住当事人的情绪,抓准当事人的心思,用“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方法找到矛盾纠纷的突破口,选择最有效的思路进行调解,这样才能事半功倍,水到渠成。工作人员的态度往往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变化,感化当事人,才能更好更快的促进纠纷化解。
二是推开一面门,用耐心说服不满。调解工作其实很难,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从当事人陈述中,观察当事人的情绪变化,用心梳理各方面信息,借助各渠道力量,收集矛盾纠纷的即时动态,方能准确判定纠纷双方的矛盾点和调解方案。司法所工作人员深谙此理,每个纠纷调解中存在的障碍,都会从各个渠道争取多方力量支持,搜集各种相关信息,最终从法律的角度向当事人分析前因后果及责任归属,使当事人心服口服,更乐于接受调解解决纠纷。
三是迎来一阵风,用坚持解决矛盾。初来调解室里,双方当事人经常是火药味十足,一触即发。但在司法所和调委会的工作人员多次把双方劝开,背靠背地做起思想工作,多次和当事人谈家长,话里短,像亲人朋友一样聊天,双方当事人情绪稳定后,再着手进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利弊,多方位引导当事人树立自我探讨、认识、处理相互之间所发生的纠纷的决心,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反思,最终双方达成共识,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