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烈山区古饶司法所调解了一起南园村的土地承包矛盾纠纷,为农村产业合社经济改制提供了司法助力。南园村在此次农业产业合作社改制的过程中一直走在全镇的前列,但是在项目加快推进的过程中也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尤其在农民朋友关心的土地流转和利润分红的焦点问题上。而作为基层司法机关我们更应当主动作为,在助力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自身的作用。
根据此次及以往调解工作我有颇多体会,古饶司法所孙所长语重心长的谈及:一方面在农民群众遇到问题以后往往会情绪激动,加之基层的乡村干部工作方法的失当,往往矛盾激化难以达成共识。只有我们司法机关态度诚恳、耐心帮助群众使得群众相信我们司法机关,这时我们往往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其次是掌握专业领域的知识,此次农村土地流转种植经营问题,涉及到最新的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合同法的条款等法律知识,我们要在调解过程中让群众和基层乡村干部了解相关规定,同时也要结合个案围绕焦点运用好法律。最主要的是提出解决方案,往往调解过程中互不想让争着抢“道理”,其实调解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我们此次调解过程中按照双方的意愿提出了置换承包地和青苗补偿的协议,考虑到群众困难协调村里找到一块取水便宜地块平整的置换地,切实解决群众的难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乡村振兴和农村产业改制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我们司法工作者要在此间发挥自身的优势,普法到田间地头,调解矛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烈山区司法局 郝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