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中午13时许,庐江交警在盛桥镇东岳村某路段设卡检查酒驾时,发现一名男性驾驶人驾驶“奇瑞”皖AXF4xx号牌轿车,经酒精呼气测试,该男子血液内酒精含量68mg/100ml,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驾驶人孙某非常配合执勤民警执法,直接告诉执勤交警车辆手续正常自己没有驾驶证。态度比较诚恳,但怎么也不愿意离开驾驶室,身体不曾挪动一下。随后要求孙某某下车接受检查,磨蹭半天后,孙某某不紧不慢地打开车门,不看不知道,一看傻眼,原来是双腿残疾。
经询问,孙某某家住盛桥镇沈家桥社区,从小患小儿麻痹双腿肌肉萎缩,无法正常行走,平日只能依靠拐杖出行,去年年初,他购买了一辆二手小型轿车,并将脚刹车改成手动刹车,用来外出代步。今天中午,几位朋友邀请他到盛桥街道饭店小聚,喝了几瓶啤酒。
孙某某双腿残疾虽值同情,但不顾自身安全,无视法律,给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考虑到孙某某的特殊情况,民警依法对其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