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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禁燃禁放“版图”再扩大

2018-08-14 08:52:23 来源:安徽网库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2018年元旦,《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与市区同步,肥东、肥西、长丰县也在推进本区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将临近城区区域纳入禁限放范围。今年10月,庐江也将加入禁燃禁放“队伍”。记者从庐江县获悉,庐城镇将成为庐江禁放先行区域,实名举报还将获得200元奖励。duc安徽网库 地方门户新闻站

  辖区多县已推进禁放事宜
  2018年1月1日起,合肥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个人燃放罚款500元,单位燃放以及不劝阻、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禁放区域包括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
  虽然春节已经过去,但禁限放工作还将常态化开展。合肥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之前的采访中提及,公安机关设立在各分局和全市派出所的54支应急处突队继续协同街道、社区、物业开展禁放工作。
  根据合肥市禁放新规规定,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相应的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这意味着,未来合肥禁放区继续扩大的可能性很大。除了合肥市区之外,肥东、肥西、长丰县也在推进本区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将临近城区区域纳入禁限放范围。其中,肥西县推进禁限放工作进展最快,预计2020年全县全面禁放。
  庐江10月将全面实行禁放
  禁燃禁放新规实施之际,仅有庐江县尚未开展禁限放工作,不过这一局面即将转变。近日,庐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庐江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庐城镇将自10月1日起全面实行禁放。
  《方案》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已明确——以县政府为中心,按庐城城区规划,东至外环东路,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未来,随着城区规划范围扩大,禁放区域随之调整。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除了不得燃放任何品种的烟花爆竹之外,也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如果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先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许可,县政府将提前3天以公告形式发布燃放决定。
  接下来,庐江将对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调查摸底,依法注销和撤销所有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经营网点以及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网点。9月中旬,庐江也将设立110举报电话,实名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人将获得2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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